
我國現行的汽輪機振動標準規定
我國現行的汽輪機振動標準規定
(1)汽輪機轉速在1500r/min時振動雙振幅50um以下為良好70um以下為合格;汽輪機轉速在3000r/min時振動雙振幅25um以下為良好50um以下為合格。
(2)標準還規定新裝機組的軸承振動不宜大于30um。
(3)標準規定的數值,超聲波測厚儀適用于額定轉速和任何負荷穩定工況。
(4)標準對軸承的垂直、水平、軸向三個方向的振動測量進行了規定。在進行振動測量時每次測量的位置都應保持一致否則將會帶來很大的測量誤差。
(5)在三個方向的任何一個方向的振動幅值超過了規定的數值,便攜式里氏硬度計TIME5300則認為該機組的振動狀況是不合格的,數字超聲波探傷儀應當采取措施來消除振動。
(6)緊停措施還規定汽輪機運行中振動突然增加50um應立即打閘停機。同時還規定臨界轉速的振動最大不超過100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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